2008年9月3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二版: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我可以从邻居的通行地过吗?
  问答
  [关键词]——修房
  我可以从邻居的通行地过吗?
  5间相连的房屋,我住西侧3间,邻居住东侧2间。中间有道砖墙,此房屋还有一座自西向东敞开的石墙门,现因故封闭。门外东面廊檐已拆除,仅存用于通行的地基(此处的产权属于邻居)。因该房屋属于文保单位,我经有关部门批准进行修缮,进出要通过邻居的通行地,但邻居以侵权为由不让我通行。请问,我可以从此处经过吗?
  读者:孔凡贵
    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杨吉律师回答:这个问题涉及到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。根据民法通则规定,两个不动产(房子、土地)相邻的权利人,应按照有利生产、方便生活、团结互助、公平合理的精神,正确处理截水、排水、通行、通风、采光等方面的问题。基于此,如果此处是你进出的唯一通道,就算该产权归你邻居所有,他也不能以此来阻碍你的通行。反之,如果你还有其他正常通道可以进出,那么邻居可以不让你通行。